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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广东共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案件9万件

2023-07-30 21:23:15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8年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案件9万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2万件。审理的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天使力量轮”案得到希腊方面在国际会议上致谢,18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一带一路”建设等典型案例。越来越多国际知名企业,特别是国际航运企业选择在广东诉讼。

涉外涉港澳民商事多


(资料图片)

广东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数量约占全国2/3

统计显示,广东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1/3,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数量约占2/3,丰富的案件资源锻造了涉外涉港澳专业化审判队伍。

按照“管辖权下沉为原则、集中管辖为例外”要求,广东省完成全省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格局改革,对涉外案件数量最多的广州、深圳、珠海三市,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仍指定部分基层法院集中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其余地市则将管辖权下放至所有基层法院,促进当事人诉权均等化、便利化。其中,广州中院组建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珠海中院设立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汕头两级法院设立涉侨审判专业合议庭,统分结合、高效便利的涉外审判新格局日益成熟定型。

域外法“查得明、用得准”

适用港澳法律案件数量全国最多

深化司法规则衔接联通,是助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据介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难点也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近年来,广东省法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两个三年行动方案,把推进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作为重要着力点。以中、英、葡三种语言持续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100个并汇编出版发行,为港澳企业及居民在粤投资经商、创新创业、生活居住提供法律指引和司法保护。同时,广东支持港澳律师内地执业,深圳福田法院和广州南沙法院分别依法审理香港律师、澳门律师作为大湾区律师在内地执业代理的首宗案件,为加速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广东发挥规则引领作用,发布首个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有效破解平行诉讼、域外送达、港澳证据审查等实践难题,受到境内外法律界人士广泛关注和好评。在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方面,广东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域外法“查得明、用得准”,适用港澳法律案件数量全国最多。

“30天”到“5分钟”

域外当事人授权委托见证时间大幅压缩

随着不断推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广东也正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在诉讼服务方面,广东打造“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开展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提供多语种导诉服务。广州中院在全国率先推出线上授权见证平台,将域外当事人授权委托见证时间由30天缩短到5分钟。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异步审理模式,当事人可利用空余时间,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活动,最大程度提高跨境诉讼便利度。

广州南沙法院、珠海横琴法院运用“内地调解员+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深圳前海法院联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调解中心等48家域内外仲裁、调解机构建设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促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广东商事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标的金额居全国首位,全省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支持率超过99%,充分发挥仲裁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广州中院在审理美国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裁决案中,首次将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的仲裁裁决认定为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对于我国仲裁业务的对外开放和仲裁国际化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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